主角是“我”的小说叫《獒》,它的作者是华文庸创作的出版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狼是羊群的大敌,多一头狼,羊们就多一份危险,然而少一头狼,草原上却不知要多出多少只野兔子来,兔子的繁殖能力是你想象不到的迅速,尤其是生命力旺盛的野免子,一个大家族的野免,眨眼间就可以毁掉一片肥美的草场...
精彩章节试读:
多吉大叔说:难道上次我看错了,那只母狼并没有被狼群抛弃,只是在狼群外出觅食的时候才断了腿,等到狼群带着食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母狼已经死了?难道真的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找来的?
狼群会不会把母狼的死也算在我们账上?我有些担心地问。
不会,母狼是被熊咬死的,狼们又不傻,精明着呢!多吉大叔说着,又抽了几口烟,很快,烟袋锅子里的烟就抽完了,他又不由自主地随手卷了一撮烟叶,他最喜欢在想事情的时候抽烟,想得越多,抽得也就越多。
那就把小狼崽还给它们,我们牧民还不想养,村子里的人都有意见呢!格桑说。
小狼崽现在还在吃奶,送回去,它也是个死,你们瞧,刚睁眼,牙都没长全。多吉大叔说着,提起小狼崽的脖子,捏开他的嘴巴,给格桑瞧。
小狼崽嗷嗷地叫起来,露出一张肉呼呼的嘴,小狼崽长得真快,声音已经开始有些变化。
听见狼崽的叫声,大黑才伸过头来,舔了舔他的毛。
再过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再送回去。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心里也很矛盾。
狼是羊群的大敌,多一头狼,羊们就多一份危险,然而少一头狼,草原上却不知要多出多少只野兔子来,兔子的繁殖能力是你想象不到的迅速,尤其是生命力旺盛的野免子,一个大家族的野免,眨眼间就可以毁掉一片肥美的草场。
唉!多吉大叔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自语:其实,狼吃野兔比吃咱牧民的羊要多得多啊,它们只是在找不到吃的时候,才会来攻击我们的羊群……
在牧民们的压力和牧民们的长远利益面前,多吉大叔顶着压力,默默地承担了所有的指责和不耻的目光。
我忽然觉得,多吉大叔真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就像是一座金刚,站在牧民们的长远利益前面,顶住了所有的风险和压力。
人们常说,“有其父,有其子”,此时此刻,我把这句话曲解成另一种意思,那就是,“有其主,有其獒”,怪不得第一眼见到大黑,就让我产生了一种从心底里的震撼。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大黑主动承担起了保护整个村落的责任,现在,我似乎有点明白了。
晚上,吃的是风干的牛肉和一些少量的鲜羊肉,牧民们所吃的肉类大多是生食,风干牛肉就那样生着吃,它不同于鲜的生牛肉,比起我在特种部队搞野外生存时吃的生鸟生鱼肉来,不知要鲜美多少倍了。
晚上的时候,村落里又寂静下来,大黑没有睡在她那张舒适的地毡上,而是走到院门前站着,一直站了很久,草原上的风把大黑的毛掀起来,使她的体形顿时变大了一倍,更加的威武雄壮。
经过了白天的事情,此时的大黑仿佛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多吉大叔喊了她好几声,她仍不肯休息,而是像尊门神一样,雷打不动地钉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