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陈放,阮七七的小说叫《圣墟时代》,它的作者是不二所编写的穿越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很快,陈放就冲到了位于小山村最西北角的一处平房。眼瞅着马上到家了,忽然,他停止了脚步,甚至连紧促的呼吸都停止了。因为,他看见家门口,停着一辆昂贵的黑色“奔驰”越野车,村子里全都是没钱的小老百姓,这辆车...
精彩章节试读:
白光闪过,刹那间叶子消失了,陈放身上原有的那件染满血迹的烂衣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通体暗红色,散发着淡淡血红色光芒的全覆式铠甲。
陈放大吃一惊,他只是想略作尝试,没想到这叶子真的可以随心所变。
这套铠甲,乃是《新人类修炼简史》上所记载,华夏灵物榜排名第十七位的“破军血铠”,这铠甲若只是用刀枪不入来形容都算是对它的侮辱!
随后陈放看向双掌上戴着的手套。
这副手套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工极其普通,颜色暗红显旧,若是扔在地上,不识之人怕是看到了都不一定会捡,陈放却是差点叫出声来!
它和身上的“破军血铠”是一整套,铠甲主防守,手套主攻击,正是因为这手套,铠甲排名才会这么高。
不然,即便铠甲再坚实,也断不会能评到十七位。
二十三年前,华夏国与天竺国边境之争,天竺国人撕毁永不冒犯条约,突袭西域边境重镇夜浮城。
当时刚满十八岁,才从军一年的铠甲主人庞尊,在守城军队被偷袭死伤大半的情况下,一个人在夜浮城西城口连斩天竺国十三位带队战师,斩杀普通部队士兵不计其数,用天竺国人的血生生染红了原本灰色的手套。
后来,据说用各种方式都洗不去这些血迹,就仿佛这通体的暗红色,才是它原本的色彩。
一战成名后,庞尊之后各种战斗无往不胜!
二十岁时,便成为华夏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少将,之后驻守在西域,成为西部军区最强的杀手锏。
每次战斗,无论敌人的刀剑还是枪炮,甚至是飞弹,全都被这副铠甲挡住,身体不伤分毫!
因此,庞尊在天竺人的口中,也有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外号“无伤杀神”。
在穿上这套铠甲的一瞬间,陈放感觉自己不再是自己了,瘦小的身躯,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这就是力量么,不知道以现在的能力,能战什么级别的强者?”
陈放右拳紧握,猛的一拳朝着身旁一块磨盘大的岩石捣去,“咣!”的一声巨响,那块坚硬的岩石竟被打成了碎屑!
“好厉害!”
陈放惊叹一声,接着抬头从涯底看向天空,穿着“破军血铠”开始向山顶全速攀登。
“蹭蹭蹭!”
几乎没有怎么费力,陈放就好像一只灵活的猴子,飞速的向上窜。
手套有着强大的吸附力,看起来非常厚重的铠甲,也是轻若无物,甚至可以说是铠甲在托举着他。
两分钟都不到,两百多米的悬崖就被他轻而易举的征服了,而他却连汗都没有流下一滴。
但陈放根本就没注意这些,他只是害怕,他害怕那个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一直照顾自已、喜欢自己的小丫头出事。
“小兰,等着我!”
陈放开始狂奔,如同一辆把油门踩到底的卡车,沿途无论是树木还是山石,全被他用蛮力撞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