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金城美,蒋正卿,樊迪的书名叫《夜行蜘蛛》,本小说的作者是康小美所编写的都市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混蛋”,风爷狠狠地把信甩到光滑地、反射着灯光的红木桌子上,这叠A4纸的中心和包浆闪亮的桌角相撞,留下了几道蛛网般的折痕。同样站在桌边的年轻女职员樊迪轻声尖叫,颤抖着向后退了一步。“我还真想不到这时候...
精彩章节试读:
“我还打算以后要二胎呢……”樊迪说道,又看了蒋总一眼,吐了吐舌头,“我瞎说的。”“你的力量正来源于此,不舒适的环境让人产生改变的欲望,这欲望产生动力,动力加上坚持,就能得到好的结果。”蒋总安慰着风爷,就像后者坦露了多么辛酸的往事一般,而风爷也一脸抑郁,只顾盯着手中的信,用大拇指的指甲不断压揉上面蛛网般的褶皱,那褶皱随着风爷的指甲向A4纸的其他部分延伸,就像蛛网通过不断编织来侵蚀一面洁白的墙壁。
“你对家乡是有感情的”,金城美呷了口咖啡,“你倒是可以试着接受它,反正它现在不能再强加给你什么了。”这并不代表金城美同情风爷,更别提安慰。
风爷看看金城美,沉重地点点头,接过蒋总递过来的烟吸下一口,随着吞吐烟雾发出长长的“啊”声,一脸释然。
故弄玄虚,金城美在心里下着结论。
樊迪怯怯地看看金城美,放下手里的笔和纸,站了起来,蒋总和风爷的脸上又回复了笑容,三个大男人、行业知名的律师此刻都静待着这个年轻姑娘的表现。
致关注和爱着我的人们:我,樊迪,是个秘书。
事到如今,无论你们把这当成一份遗书、供认状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我都可以负责任地说——这并不是。事实上,我只是想和你们分享我的痛苦。
要是谁能有机会看到我父母年轻时的照片,一定会惊叹金童玉女不过如此。在嫁给我父亲之前,母亲就是县城里出了名的大美人。那个年代,对于在电业局开吊车的外祖父来说,母亲的婚姻无非只能有两个选择:嫁给一个周知的县领导的儿子,或者嫁给某个从南方倒卖电子表或者在本地开夜总会的“万元户”。站在为人父的角度来说,这两个选择都相当不错。可你知道,美貌这种东西能成就一个女人,往往也能毁掉一个女人。母亲当然不甘心这样的婚事,于是白天在县医院儿科给孩子们扎针,晚上骑自行车跨越半个县城去职高和一个年轻的男老师约会,还怀上了他的孩子。事到今天,母亲可以坦诚地说是看中了那个人才华。而就像最烂的剧本一样,在母亲怀孕两个月的时候,那人考中了上海一所大学热门学科的研究生,从此一去不返。
直到如今,母亲的后背上还有着八条疤痕,其中五条就是外祖父当时用腰带留下的。
父亲的出身就更差。我爷爷是一个肉户,每天在农贸市场的深处和臭烘烘的猪肉打交道,县城有三分之一的人半辈子吃的肉都是爷爷那把几十年没洗过的刀割出来的。让人们更加惊叹的是,屠夫的儿子是个能让少女窒息的美男子,以至于当时农贸市场运输队队长都想把自己女儿嫁给父亲。这事儿在父亲当兵两年回来后宣告结束,因为父亲那俊美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深深刀疤,爷爷气的要往部队要说法,但父亲死也不去。后来我在父亲的旧军装里翻出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有个长得很丑的姑娘一脸花痴,强挽着父亲照相,而父亲一脸尴尬。这姑娘披着某个男人——可能是她父亲——的外套,我不是太懂,但从肩章来看肯定是个不小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