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不死尸骸的小说是《不死尸骸》,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盲鸟所编写的悬疑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杜寒衣遇见史密斯是在中央公园的明月湖边,夜风很大,将湖面吹出一道道波皱,失业失恋的双重打击使得杜寒衣莫名其妙漫步到了明月湖边,或许他只是想清净清净,或许他要自寻短见,不过现在一切都无从考证了,因为迎面...
精彩章节试读:
杜寒衣歪着脑袋看着史密斯,脑袋中突然蹦出了这个想法,引得他“噗嗤”笑出声来,不过他又看到史密斯颤抖的双手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赶忙收起嘲弄的笑声,将双手高高举过头顶。
“别冲动,兄弟,有话好好说!”
杜寒衣突然有种想要迎着匕首撞上去的冲动,不过他忍住了,因为对面金发碧眼的大汉居然把手中的匕首都掉在了地上。
“钱,给我,我放了你!”
史密斯真的是第一次抢劫,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或许这个抢劫人比被抢的还要紧张,他赶忙将匕首捡了起来,怒声说道。
“好好好,都给你。”
杜寒衣将皮夹拿出,将整个皮夹都递给了史密斯,眼望着对面这个人高马大的外国佬,心想这下可以了吧,别再打扰我思考人生了。
“那个,也给我!”
史密斯眼睛盯着杜寒衣手上的金铃铛,铃铛不是很大,用红绳系着,“叮铃铃”发出清脆的响声,但在杜寒衣耳中听出,好似招魂音一般。
“这个不行,说什么都不会给你。”
“我是……抢劫的,我说了算,快给我。”
史密斯急了,伸手就想去夺,杜寒衣将铃铛背在背后,死命护住。
“这个不给,你杀了我我也不给。”
杀?
史密斯发热的脑子突然浮现了这个词,争夺的手都楞了一下,他那双碧蓝的眼眸颤抖的厉害。
我是不是应该杀了这个人?
他脑袋里突然塞满了这样的想法,紧握住匕首的双手也都冒出冷汗,那铃铛还在面前这个邋遢的年轻人背后晃荡,那清脆的铃声仿佛夜鬼招魂。
“你给不给我,不给我我真杀了你。”
“你杀呀!你杀呀!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死了更好!”
杜寒衣是真的豁出去了,本来他就是打算在此处思考是不是该结束他这悲惨而无奈的一生,虽然他还年轻,只有二十二岁,但是命运给了他很多玩笑,十岁父母被杀害,自己在福利院长大成人,现在又面临失业失恋的双重打击,对生活早就失去了信心,或许明月湖就是他的归宿。
杜寒衣疯狂的嘶吼着,似乎要对着眼前不相识的抢劫犯发泄他多年的愤恨,史密斯似乎真的被吓到了,手中的匕首不由自主的向着杜寒衣的胸口扎去。
“噗!”
鲜血四溅,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气氛诡异的有些吓人,杜寒衣胸口扎着一把匕首,没入了半截,他的衣衫尽数被染红,不时有血丝飞溅出来,喷在他对面明显呆滞的大汉身上,史密斯双手握住刀柄,微张着嘴巴,满脸的木然,显然已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他想要把匕首拔出来,但鬼使神差的他双手用力,居然又把匕首向前送了一段,整个匕首都插进了杜寒衣的胸膛。
杜寒衣瞪大着双眼望着金发碧眼的史密斯,他或许是他这辈子最后一个见到的人,居然是个男人,还是个外国鬼佬。